全校各单位:
近几年来,尤其是从2009年校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校离退休工作机制的意见”(校党发〔2009〕70号)以来,校属各单位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更加重视离退休工作,加强和充实了离退休工作领导组,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使我校离退休工作出现了崭新的景象。为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工作交流,激励校属各单位更好地做好离退休工作,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贯彻、落实校党发〔2009〕70号文件精神情况,开展离退休工作经验交流及“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评选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比例和程序,并结合2010年度“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有关的工作总结和基层评选工作,并于2010年10月25日前报离退休工作处。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报送材料和名单进行抽查评比,组织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座谈、讨论,提出初步意见进行公示。之后,报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对2010年度“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和“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离退休工作总结表彰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和办法
2.“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办法
3.“尊老敬老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
2010年9月28日
附件1:
“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学习党的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待遇;有较强的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意识,重视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工作目标;熟悉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情况,与老同志关系融洽。
2.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并得到较好的落实。
3.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坚持在教职工离退休时组织欢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患病时进行探望,会同亲属做好逝世离退休教职工的善后事宜;积极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受到老同志的好评。
4.能建立与老同志联系的工作制度,定期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注意发挥老同志的作用,使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评选办法
1.全校拟评选出25个“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校属各单位及所属科级单位均在评选范围。
2.各单位要结合评选条件,认真总结本单位2007年以来的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并对落实校党发〔2009〕70号精神情况,写出工作总结,连同推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报离退休工作处。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抽查,经征询有关服务对象意见,提出初步意见。经公示,无原则异议后,报学校党委、行政审定。
附件2:
“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评选条件
1.能积极学习、宣传党的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注意总结本单位的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尊老敬老意识。
2.熟悉本单位老同志情况,经常组织开展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活动,受到老同志的普遍好评。
3.热爱、支持离退休工作,在组织为老服务、管理工作中有改革和创新精神,成绩显著。
4.在组织和支持离退休老同志发挥作用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工作。
5.自觉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热情关心老同志生活,积极帮助老同志排忧解难,成绩突出。
6.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又能正确处理与家庭老人的关系,想方设法为老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养老环境,受到老人和亲邻的赞扬。
二、评选办法
1.凡我校在职教职工符合两条以上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2.学校拟评选出100名“尊老敬老先进个人”,可按单位教职工人数的2%评选。不足50人的,可推选1人。
3、各单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尤其是老同志的意见,依照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填写《尊老敬老先进个人登记表》,经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审定。
附件3:
“尊老敬老先进个人”登记表
单 位(盖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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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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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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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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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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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职能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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