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敬老助老总会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面向全省离退休干部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豫老〔2011〕6号),省委老干部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关于面向全省离退休干部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豫老文〔2011〕98号),就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做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促进我校离退休工作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更好地惠及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面向离退休人员的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探索离退休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有利于推进我校家属院社区离退休教职工“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以下简称“四就近”)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为广大在职教职工、青年学生和低龄离退休教职工奉献爱心提供了平台。做好我校助老志愿服务工作,不仅是我校离退休工作的深入和延伸,也是百年河大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同时,对和谐校园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大学生思想教育等也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助老志愿服务活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梁晓夏
副 组 长:王 凌 邢 勇 朱恒宽
成 员:许绍康 贾少鑫 李文山 李孟来 郭甲社
周保平 王成喜 谷跃峰 张国强 刘济良
刘先省 孙君健 韩守富 何 喆 刘道衔
徐书耀 李宝印
办公室主任:郭甲社(兼)
在“助老志愿服务活动领导组”领导下,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信息统计、组织培训、督促检查,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助老经验。
二、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
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以离退休教职工满意为目标,以服务为宗旨,以亲情为理念,以深化服务和排忧解难为突破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校深入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参加与组织引导相结合,既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做好组织引导,又尊重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的服务意愿,鼓励大家自主参与,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既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助老服务活动,又充分激发个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志愿服务行为成为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坚持求实求效和持之以恒,既防止和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又要常抓不懈,杜绝一阵风。
三、助老志愿服务范围和条件
助老志愿服务组织范围:学校机关、各学院、附属单位、各社团组织;助老志愿者范围:在职教职工,以及身体较好、愿意从事助老服务活动的低龄离退休教职工和在校青年学生。
助老志愿服务组织条件:
1.能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学生参加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学校及上级助老志愿者组织的指导;
2.主动联系本校和社会离退休教职工相对集中的家属院、社区、干部休养所、老干部病房等,开展助老服务;
3.对省敬老助老总会或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尊老助老项目实施的“助老工程”给予资金和物质支持;
助老志愿者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对离退休教职工有感情;
2.自愿参加助老志愿服务工作,愿意接受助老志愿者组织的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活动内容
1.家属院、社区服务活动。利用家属院和社区服务网络,注重个性化服务,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家属院、社区离退休教职工“四就近”工作有机结合,为他们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为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条件。
2.爱心帮扶活动。从精神、物质、生活等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帮扶活动,完善帮扶制度,健全帮扶体系,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协调安排助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以结对子形式到家庭或医院,为高龄期、高发病期的离休干部或有特殊困难的退休教职工提供服务。
3.亲情陪伴活动。针对独居、“空巢”离退休教职工,组织助老志愿者以不同形式、适合时间进行精神慰藉,如读书读报、陪伴聊天、热线问候、陪伴户外活动;与离退休教职工结忘年交、发展共同兴趣爱好,一起学习、活动、娱乐,提高离退休教职工的晚年生活质量。
4.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形势报告会、健康知识讲座和各种技能培训。开展心理、法律、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通过开展社区、家属院服务、爱心帮扶、亲情陪伴、教育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我校提升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工作水平,提高离退休教职工幸福指数,调动离退休教职工参与中原经济区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新老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风尚,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五、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负责措施
1.为保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全面开展、扎实推进,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和各部门分管离退休工作的领导要在整个活动中起到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人员,加强沟通,达成共识,调动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全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学校领导组的统一部署,根据豫老〔2011〕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习文件、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报名、踊跃参与。建立本部门助老志愿者档案,形成工作网络,以分级、分类管理,就地、就近服务为原则,归口管理,定向服务。调查了解离退休教职工需求,安排合适的志愿服务岗位,要注重组织引导,积极做好对接,科学安排工作,促进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把本部门的志愿者档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建议及志愿者典型事迹材料等报送学校“助老志愿服务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要把助老志愿服务和“四就近”工作结合起来,与全校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教职工生奖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以离退休教职工满意为目标,以深化服务和排忧解难为突破口,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
4.在坚持志愿者自愿、义务为原则参加志愿服务的前提下,把志愿者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回馈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相敬互助的科学化、人性化的志愿服务体系,抓好助老志愿服务组织和助老志愿者的组织、培训、活动开展、宣传、激励机制落实等工作。
六、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服务管理
1.助老志愿服务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协调全校各部门建立工作网络,做好助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信息采集汇总工作,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制定专题活动方案,设计活动主题、流程,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活动效果。
2.组织好志愿者培训,按照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规范志愿者的行为,统一制作助老志愿者服务徽章和服务卡,抓好服务工作落实,做好服务结果登记,对遵守服务承诺较好的志愿者,及时汇总、注册成为“河南省助老志愿者”。
3.各单位要把助老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志愿服务爱心组织和优秀注册志愿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一是对志愿者事绩突出的,在职教职工和学生按学校相关激励机制的规定予以表彰、重在精神鼓励;
二是离退休教职工中的志愿者,要为他们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档案,通过时间储蓄、互助服务、服务交换等形式,待他们需要帮助时,根据服务记录,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三是对学生志愿者,定期将其表现和参与志愿服务情况反馈给所在学院,评价书装入学生档案;连续两年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志愿者,可优先评定为“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四是对有就业要求的优秀志愿者积极推荐就业岗位;
五是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助老志愿者身份上门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其经历可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97号)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六是优秀注册志愿者自主创业时,可优先进入养老产业;若申请总会资助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对已注册的志愿者不遵守相关规定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除名,并酌情予以纪律处分。
七、组织逐层推进,不断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校离退休教职工人数也在逐年增加,截至目前,我校有离退休教职工2300余人,他们不仅是我校的宝贵财富,也是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时代的发展,离休干部整体进入高龄期和高发病期,退休教职工数量逐年增加,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日益加重,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所以,我们一定要立足现状,放眼未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和逐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让离退休教职工共享学校发展带来的实惠,通过建立起一支精干,务实,敬业的志愿者队伍,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学校的振兴,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河南大学助老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河南大学助老志愿服务意向登记表
3.河南大学助老志愿服务意向汇总登记表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