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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实施意见
来源: 学校文件    作者: 河南大学老龄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17日 00:00   

全校各单位:
   
2005年校党委将每年的10月份确定为我校“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以来,学校各单位在离退休工作方面都加大了力度,形成了弘扬优良传统、尊老敬老和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201010月即将来临,为开展好今年的“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活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营造“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专栏和各种会议等媒介,大力宣传党的离退休工作政策,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充分展示我校尊老敬贤的文化底蕴。在校区主干道悬挂“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宣传标语;利用校报、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尊老敬老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仍在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不遗余力地作出突出贡献的离退休教职工;要在大学生中组织开展向离退休老教师学习和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
   
二、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二级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要认真组织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豫办〔20085)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各涉老单位和组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校离退休工作机制的意见》(校党发〔200970号)文件精神,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为老服务”的原则,继续实行校、院(部、处、室)二级服务管理模式,建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为老服务的长效机制,探索为老服务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方法;组织开展为老服务活动,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帮助解决离退休教职工的具体问题上;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各单位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并准备学校对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评比。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各单位要遵循热烈、简朴、实用的原则,利用“中秋节”、“国庆节”、“国际老人节”、“重阳节”等时机,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倡导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到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家中开展服务活动;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义诊、巡诊和健康咨询、讲座活动;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单位,要继续为老同志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为庆祝“九九重阳节”,离退休工作处协同学校有关部门要为2010年度达到七十寿辰的退休教职工举行集体祝寿,以及多种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服务活动。
   
四、加强对“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单位2010年“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工作计划,列出具体日程,明确分工,抓好组织落实。
   
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突出特色,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不断开创离退休工作新局面,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