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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困难退休教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公告信息    作者: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10:03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河南大学在册退休教职工,申报条件如下:

1.因患重症疾病(参考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规范定义的30大类疾病,详见附件1),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过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休教职工;

2.因患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休教职工;

3.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休教职工。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附件2);

    2.申报人需提供两种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病历、医疗费用票据、检查报告单等),以上医疗证明、票据等均需三级以上医院开具。

    3.请各单位2020年12月21日前,将上述文件纸质版报至离退休工作处党政办公室,并将《退休困难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gbc@vip.henu.edu.cn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个人申请,参照帮扶条件,收集相关申报材料并予以审核推荐。

    (三)审批流程。

    1.退休党员的困难帮扶申请及相关材料经离退休党委研究后,报学校审批。

    2.非党员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及相关材料由退休经管会研究后报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四)人员公示及资金发放。困难帮扶对象及帮扶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离退休工作处报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帮扶款项统一发放到帮扶对象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相关情况,逐项审核申请表内容并签署意见;

    2.参加2020年度省直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此次帮扶,未通过审核的教职工不用再次申报,可直接参与此次帮扶;

    3.此次困难帮扶比率为退休总人数的3%;

    4.离休干部的困难帮扶事宜由离退休工作处另行安排。

    联系人:葛馥惠 0371-22866774

朱艳青 0371-23801696

 

附件1: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规范定义的30大类疾病

附件2: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

附件3:困难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