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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公告信息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17:04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直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直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度特殊困难帮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全校各单位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二、帮扶条件

按豫老文201745号文件规定,2021年申报对象需符合豫老20173号文件中以下所列三项情况,即:

(一)身患重大疾病、长期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常年雇人照顾生活起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二)因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就医用药受政策规定限制,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过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三)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符合以上帮扶条件之一或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可以申请此次帮扶。

三、帮扶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推荐。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的审核,由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申报。离退休工作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研究确定申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帮扶申请材料上传至河南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平台。

四、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请书(需个人签名或按手印);

(二)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请表(附件2);

(三)身份证和离退休证原件照片(要求照片清晰);

(四)医院诊断证明(注明生活自理情况);

(五)医疗费用票据(证明自费费用高);

(六)其它材料(如:出院证、病例、检查报告单等)。

以上医疗证明、票据等均需三级以上医院开具。

符合帮扶条件第一项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符合帮扶条件第二项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需超过本人全年离休费或退休费的30%;符合帮扶条件第三项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关于离退休干部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如失火、安全事故造成家庭成员丧失、伤残失去劳动能力,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明。

请各单位2021年6月10日下午18:00前,将上文要求的原件及资料纸质版报至离退休工作处退休科,并将《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gbc@vip.henu.edu.cn。

 

联系人:黄艳 朱艳青  

联系电话:0371—23801696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