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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直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公告信息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15:15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直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度特殊困难帮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全校各单位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二、帮扶条件

按豫老文﹝201745号文件规定,2023年申报对象需符合豫老﹝20173号文件中以下所列三项情况,即:

(一)身患重大疾病、长期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常年雇人照顾生活起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二)因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就医用药受政策规定限制,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过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三)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干部)。

凡符合上述其中一项以上(含一项)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可以申报,原则上每人每年给予一次资金帮扶,离休干部适当提高帮扶标准。

三、帮扶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是中共党员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非党员的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推荐流程。申请人是中共党员的由本人所在党支部按照文件规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经由党支部书记签名后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非党员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文件规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将整理、审核好的申报材料连同单位签章的《省直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报汇总表》一并转交离退休工作处推荐申报。

(三)公示申报。离退休工作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研究确定申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帮扶申请材料报送至河南省老干部活动学习中心。

四、申报材料与办法

(一)《省直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省直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请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填写);

(三)离退休证原件(电子扫描件);

(四)医院诊断证明(注明生活自理情况,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皆可);

(五)医疗费用票据(证明自费费用高,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皆可);

(六)其它材料(如:出院证、病例、检查报告单等,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皆可)。

符合帮扶条件第1项的另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符合帮扶条件第2项的另需提供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本人全年离、退休费的30%相关证明(由离退休工作处会同人事处核实后统一出具);符合帮扶条件第3项的另需提供有关部门关于离退休干部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如失火、安全事故造成家庭成员丧失、伤残失去劳动能力,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明

以上医疗证明、票据等均需三级以上医院近一年开具。

、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其中,个人申报材料各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序号+本人姓名”命名。电子扫描件图像要清晰,以免影响评审。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按时完成申报。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科(1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ltxk@henu.edu.cn

联系人:晁卫华 朱艳青

联系电话:0371—22869059   15837886779

附件1省直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报汇总表

附件2省直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申请表

(请注意:附件2申请表中第二页第一栏,申请人身份为党员的,此栏需由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签字;申请人身份为非党员的,第一栏不用填)


离退休工作处

202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