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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孝老爱亲”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公告信息    作者: 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9日 16:12   

全校各单位:

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为大力弘扬尊老敬爱老的文明风尚,引导全校教职工传承优良家风,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孝老爱亲”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大学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尊老敬老根植于心,爱老助老付诸于行。遵纪守法,本人未受任何处分。

2.孝敬父母、长辈,对老人精心照料,家庭和睦,邻里友好。教育子女尊老敬老,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3.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称颂。

4.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关爱空巢、孤寡、失能老人,向老人献爱心、办实事,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5.积极参加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老年人办好事,送温暖,事迹突出。

三、表彰形式

此次评选活动将评出“孝老爱亲”先进个人若干名。

每个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2名。

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和奖品,先进典型事迹予以宣传报道。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评选活动作为传承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契机,抓实、抓细、抓好。

2.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要严格评选标准,评选出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先进典型。候选人确定后,各单位应公示三个工作日。

3.实事求是,以事感人。要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提交12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一份,如有相关图片资料可一并报送。

以上参评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孝老爱亲参评材料”命名,于930日将Word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报送至lgbc@vip.henu.edu.cn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晁卫华(离退休工作处15837886779

李二勇(校工会15515421229


附件:河南大学“孝老爱亲”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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