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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公告信息    作者: 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6日 09:59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工作,根据《河南省省直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豫老﹝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困难帮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全校各单位有特殊困难的在册离退休教职工。

二、帮扶条件

1.因患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2.因患重症疾病(参考《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规范定义的30大类疾病》,详见附件1),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过重(自费部分超过本人全年离休费或退休费的30%),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3.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符合以上帮扶条件之一的离退休教职工均可申请此次帮扶。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个人申请,参照帮扶条件,收集相关申报材料并予以审核推荐。

3.研究审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困难帮扶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困难帮扶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审批。

4.人员确定及资金发放。经学校审批确定的帮扶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至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帮扶资金统一发放到申请人账户。

四、帮扶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附件2);

2.医院诊断证明(若符合帮扶条件1,诊断证明需注明生活自理情况);

3.医疗费用票据(证明自费费用高,时间需在近一年以内);

4.其它材料(如:出院证、检查报告单等)。

以上医疗证明、票据等均需三级以上医院近一年开具。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相关情况,逐项审核申请表内容并签署意见。

2.认真填写《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双面打印),要求数据准确,实事求是。

3.2024年度省直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申报,未通过的直接参加此次帮扶。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6日,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按时完成申报。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明伦校区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科(104室)或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104室,同时将《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hdltxk@henu.edu.cn邮箱。请务必按时报送,逾期不候。

联系人:晁卫华  朱艳青

联系电话:22869059 22866774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 《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规范定义的30大类疾病》

附件2: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

附件3: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基本情况统计表